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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7年度省“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推荐选拔工作的通知
2017-06-19 14:33   审核人:

各部门:

根据省人社厅《关于开展2017年度辽宁省“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推荐选拔工作的通知》(辽人社[2017]115号)文件精神,全省高职院校拟选拔省百千万人才工程“百”层次人选2名,“千”层次人选2名,“万”层次人选5名。为保证我校申报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报条件见省人社厅文件《关于开展2017年度辽宁省“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推荐选拔工作的通知》(附件1)。

二、选拔推荐程序

1、个人申报

符合申报条件的教职工自行准备和填写申报材料,到本部门报名。

2、部门审核

申报人员所在部门依据推荐选拔条件审查核实个人提交的申请材料,确认申报人相关证书、所获奖项、论文等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审核无误后报送至人力资源处。

3、学校评审

学校组织学术委员会专家进行评审。结合评审情况,学校研究确定拟推荐人选。

4、公示与上报

学校公示拟推荐人选,公示无异议后上报。

三、相关要求

1、请各部门认真做好宣传工作,及时通知本部门符合条件的教职工做好申报工作;

2、请申报人员认真阅读省人社厅文件,充分了解本次选拔推荐工作的相关要求、选拔条件等详细内容,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准备好相关材料。

四、申报材料

请申报人仔细阅读申报表中的填写说明,并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准备如下申报材料:

1、《辽宁省“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候选人情况登记表》(附件2, 一式一份,同时报电子版);

2、《辽宁省“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候选人情况一览表》(附件3, 一式一份,同时报电子版);

3、《辽宁省百千万人才工程 “ ”层次人选备案表》(附件4,一式一份,同时报电子版);

4、能证明申报人业绩贡献的相关佐证材料复印件(一式一份,暂不装订)。

相关申报材料请各部门派专人于 2017年6月23日15点前送交人力资源处。

联系人:窦利国,许迪;联系电话:89708716。

 

附件1:《关于开展2017年度辽宁省“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推荐选拔工作的通知》

附件2:《辽宁省“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候选人情况登记表》

附件3:《辽宁省“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候选人情况一览表》

附件4:《辽宁省百千万人才工程 “ ”层次人选备案表》

    相关附件请在OA系统里的通知中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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