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项目负责人:
按照学校教研管理办法的要求,结合上级相关文件精神,学校对校级教研在研项目进行中期检查(具体项目名单见附件1)。请各项目负责人依据项目申请书填写中期检查报告(见附件2)。
中期检查报告要说明项目进展情况、取得的阶段性研究成果、经费使用情况、存在问题及下一步研究计划,其中逾期项目要求说明延误原因等。
请各项目负责人于4月20日前,将具有项目负责人签字的中期检查报告纸质一式二份交到学校教务处,同版电子文档发至:lnccjw@163.com。
联系人:宋伟
联系电话:87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