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会:
现将沈阳市总工会《关于评选沈阳五一劳动奖状、奖章和工人先锋号的通知》转发给你们,我校将组织开展评选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按照市总工会文件要求的程序和评选条件择优推荐,五一奖章推荐人选原则上要向一线教职工倾斜。
二、要求推荐人选近三年年度考核优秀,有一定荣誉基础。
三、推荐人选的事迹材料要真实、准确、详实,简要事迹不得超过一页,所获荣誉要求标注年份。
四、各分会按照文件要求认真组织推荐,推荐人选名单及事迹材料加盖部门公章,于3月17日下班前报到工会316办公室。
注:报送材料包括500字简要事迹和3000字事迹材料,纸质和电子版各一份。
具体要求,详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