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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2017年国家公派硕士研究生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2017年03月28日 10:02 徐姜 点击:[]

各系、部:

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2017年国家公派硕士研究生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辽教办电[2017]31号文件的要求,学校拟组织开展选拔、申报工作,请各系部认真按照《通知》中的要求做好推荐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派条件、计划

1. 申请人应为我校正式工作人员,原则上到校工作满五年。

2. 学校拟申请选派2人。

二、选派类别及留学期限

1. 选派类别: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

2. 申请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仅限农业、公共管理、经济管理、社会工作、国际金融、国际法学科专业领域。留学期限一般为12-24个月,具体以拟留学院校或单位学制为准。

三、选派方式及要求

1. 申请人自行下载《系部推荐表》(附件1),向所在系、部提出申请。

2. 各系、部择优推荐1人。

3. 各系、部认真对申报人择优选定后,认真填写《系部推荐表》中的推荐意见(负责人签字,并盖公章),提交纸介质一份、电子版到对外交流合作处,受理时间截止到2017年3月29日上午11:30前。

4. 对外交流合作处将会同相关部门对申请人的申报资格进行审核,经学校研究后,公示拟申报人员名单。

5. 公示后,由获批准的申请人按照《2017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拔简章》(详见国家留学网:http://www.csc.edu.cn/chuguo/s/709)要求,选择留学项目及留学身份,认真填报网上信息。

6. 申请人完成网上申报后,需按照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上的说明将相关材料扫描并上传至信息平台(附件4:《校内专家评审意见表》无需扫描上传)。并按照《2017年国家公派硕士研究生项目申请材料及说明》(详见国家留学网:http://www.csc.edu.cn/article/739),准备三份纸质申请材料,报送对外交流合作处(截止时间:2017年4月1日中午11:30前),经审核后由对外交流合作处统一报送辽宁省国际交流服务中心。

四、联系方式

地址:综合办公楼204办公室

联系人:徐姜

电子邮箱:lnccxj@sina.cn

联系电话:024-89701917

手机号码:13940519228

手机小号:667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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